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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
本视频主要讲解了民法中关于自然人监护制度的五个核心问题:监护人的确定、监护人的职责、监护人资格的撤销与恢复,以及监护关系的终止。重点在于监护人的确定方式,包括法定监护、遗嘱指定监护、协议监护、指定监护、成年人意定监护和委托监护,并详细区分了各种监护方式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。

亮点

  • 👶 法定监护强调法律直接指定监护人,具有严格的顺位限制,父母作为第一顺位具有当然性,离婚不影响监护权,仅影响抚养权。#法定监护 #父母责任 #顺位规则
  • 📝 遗嘱指定监护允许父母在生前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,但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无权指定,且指定对象需具备监护能力。#遗嘱指定 #父母特权 #监护能力
  • 🤝 协议监护本质是家庭会议,家庭成员协商确定监护人,父母不得通过协议免除监护职责,但可为丧失行为能力时预先安排。#协议监护 #家庭协商 #意定安排
  • ⚖️ 指定监护是在协议监护不成时,由居委会、村委会、民政部门或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,法院指定具有强制性,被指定人不得拒绝。#指定监护 #法院权威 #强制执行
  • 👴 成年人意定监护允许成年完人通过书面合同互为监护人,但双方在一方丧失行为能力前均享有任意解除权。#意定监护 #成年人 #任意解除权
  • 🧑‍🍼 委托监护是找人帮忙带孩子,不导致监护职责丧失,委托人仍为监护人,受托人有过错承担相应责任,而非连带责任。#委托监护 #责任分担 #监护权不变
  • 💔 监护人资格的撤销通常因严重侵权行为,包括积极侵权和消极侵权,撤销后仍需继续履行抚养义务,故意犯罪导致永久丧失监护资格。#撤销资格 #侵权行为 #继续履行

#民法 #监护制度 #自然人 #孟献贵 #法考 #客观题 #众合

思考

  1. 如果父母离婚后,一方擅自更改了孩子的姓名,另一方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?
  2. 在指定监护中,如果被指定的监护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实际履行监护职责,应该如何处理?